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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撞護欄的規(guī)劃理念:
依據(jù)《公路交通設備規(guī)劃規(guī)范》(JTG D81-2006),護欄的界說為(第 2.0.1條),護欄作為一種縱向吸能結構,經(jīng)過自體變形或車輛爬高來吸收磕碰能量,然后改動車輛行進方向、阻撓車輛越出路外或進入對向車道、大限度的減 少對乘員的損害。在設定的沖擊條件下,護欄應具有以下功用:
1) 阻撓車輛越出路外或穿越中心分隔帶闖入對向車道;
2) 防止車輛從護欄板下鉆出,或?qū)⒆o欄板沖斷;
3) 護欄應能使車輛回復到正常行進方向;
4) 發(fā)作磕碰時,對乘客的損害程度小;
5) 能誘導駕駛員的視野。